发表日期:2018/5/2 11:44:08作者:徐贤华 有2714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陶吴中心小学
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8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二)入学范围
陶吴社区、新杭社区、甘西社区、甘泉湖社区、西阳社区、西泉社区、石塘社区(原属甘泉湖社区)
(三)入学办法
1、继续坚持免试和就近的入学原则,按照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招生适龄儿童。
2、2018年5月12日、13日,本施教区范围内的家长持户口本、适龄儿童出生证(以上两种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并现场领取《2018年江宁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报名时间为5月19日,20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证明及纳税证明);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
咨询电话:025-52735966 手机:13952023351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