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5/7 15:11:53作者:徐贤华 有102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陶吴中心小学2019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方案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一年级入学工作,确保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依据《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9】43号)文件要求,继续坚持免试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入学领导小组
组长:
缪献文(负责新生入学全面工作)
副组长:
徐贤华 杨伟(协调新生入学现场的相关工作)
组 员:
傅伟炜 田成树 王杨 陶勇 张新双 吴以凤
二、成立入学工作小组
组长:傅伟炜
组员:田成树 张代娣 王杨 周琴 江婷 陶勇
后勤保障:汪洪、陈晓芳
三、入学工作
(一)入学条件
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不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二)入学范围
陶吴社区、新杭社区、甘西社区、甘泉湖社区、西阳社区、西泉社区,石塘社区(原属甘泉湖社区)
(三)入学办法
1、继续坚持免试和就近的入学原则,按照划定的施教区范围入学适龄儿童。
2、2019年5月18日、19日,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校审核材料,家长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均需带原件和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字〔2019〕44号)文要求,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4日,5日),现场填写《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证明(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四)具体工作安排
1、发布入学通告:王杨(5月8日)
2、本施教区核查原件、复印件:
A组:田成树、周琴、张代娣。负责核查陶吴幼儿园大1、大2班;
B组:王杨、陶勇、江婷。负责核查陶吴幼儿园大3、大4班;
非陶吴幼儿园但户籍在陶吴的可以自行选择A组或B组报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登记:
傅伟炜、王杨、周琴、张代娣
4、新生面谈:穆遥敏、宣贤玲、刘丽、江婷
四、后续入学及转进工作安排
张代娣:一年级新生分班;转进学生材料登记、审核、分班。
傅伟炜、王杨:转进学生考核,材料复审。
2019年陶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本施教区)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户口 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乘校车 | |||||
家庭住址 | |||||||
父母 (监护人)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面谈情况 | |||||||
材料审核情况 |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 )
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 )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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