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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江宁区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5/13 16:44:24作者:admin 有931位读者读过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江宁区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以下简称“实践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以往在各级评比中已获奖的作品不得报名参加。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

1.职业教育专项

中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体例设计与样章。

2.中小学课例专项

从本届活动起,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与“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项目安排另行通知,将在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ai.eduyun.cn)、中央电化教育馆虚拟实验教学服务系统(vlab.eduyun.cn)公布。

三、项目要求:

1、各学校(园)要结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2.0的相关要求,组织本校教师参加,每位教师限一件作品,各学校要先校内组织初评,遴选本校教师优秀作品上报。学校推荐优秀作品统计表上报(附件6)于65日前发送至260836546@qq.com

2、每校上报作品总数不超过学校教师总数的10%,其中纯PPT课件获奖率低且总数不得超过学校上报总数的1/3,建议使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如在线教学平台等),特殊学校教师作品数量不限。

3、经过学校审核后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评比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jxsjpy.nje.cn)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65日前。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34)、视频、作品文件包(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作品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其中,“课件”类作品请制作成“课件演示视频”上传至平台。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3或附件4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4、中等职业教育专项于202255-715期间,到项目管理平台(www.yklmeta.com)注册学校管理员账号并在线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作品名单与学校管理员信息表(附件5)。账号审核通过后,学校管理员登录项目平台、生成教师账号,教师登录后在线填写作品信息表并提交。

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五、作品制作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3.本次活动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区电教中心及区教研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同时对在学科教学资源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另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未尽事宜,请与区电教中心周老师联系,电话:18115164896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南京市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项目要求.docx

附件2.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测评要点.docx

附件3.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docx

附件4.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docx

附件5.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中职学校管理员)信息表.docx

附件6.2022年度江宁区校园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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